欧盟:牵一发 动全球,奠定交易低杠杆整体格局!

作者:酷外汇

时间:2019-10-22 08: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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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上货币交易最大的零售市场之一,欧洲一直备受关注。欧洲地区的货币监管机构——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 (ESMA) 于2017年6月向市场释放出信号,表示可能禁止某些金融产品。2018年3月底,ESMA监管新规正式敲定,禁止二元期权,限制差价合约。

ESMA 新规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的内容针对二元期权和差价合约两大部分,限制向散户投资者推销、分销或出售差价合约和二元期权。

其中对于差价合约主要涉及5大内容:

a. 货币对杠杆限制:主流货币对30:1以内;

b. 按账户基准计算保证金平仓规则;

c. 基于每个账户的负余额保护;

d. 限制交易差价合约的奖励;

e. 标准化风险警示。

其中对于差价合约规定,主流货币对的杠杆上限为30:1,这意味着欧盟地区投资者再也无法像之前一样享有高杠杆。新规还规定经纪商必须在网站提供标准化风险警示,也即经纪商必须在官网清楚告知盈亏比列。另外对于保证金平仓规则、负余额保护等内容也提出了规定。

在此新规实施之后,投资者面临三种选择:a. 接受新规提出的1:5 - 1:30倍杠杆;b. 维持原有杠杆大小,升级为专业客户;c. 重新开户,选择平台的其他监管。

不过,要想升级为专业客户可不容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过去4个季度内,进行了大量的差价合约、点差交易、期权、期货和(或)货币交易,平均频率为每季度10次或以上;

(2)金融工具组合规模,包括现金存款或金融工具,超过50万欧元或等值货;

(3)在金融行业的专业岗位上至少有一年金融从业者经验,所担任职位需要对金融交易或服务的知识有所了解。

ESMA每三个月将上述干预措施更新一次,不过在ESMA的强势新规影响下,大部分欧盟地区的国家监管机构纷纷将措施永久化。然而,其中也有例外。

英国:FCA在2016年提议针对零售客户的差价合约产品(包含杠杆式交易)的杠杆限制为50:1。由于欧盟新规,FCA决定推迟此提议。之后FCA又对ESMA提出的30:1杠杆限制表示支持;

塞浦路斯: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 (CySEC) 提出杠杆分级,最高杠杆上限为50:1。然而,胳膊拧不过大腿,最新报道,CySEC决定放弃50:1倍杠杆上限,决定沿用ESMA的30:1杠杆上限;

波兰:波兰提出“有经验交易者”类别,最高杠杆上限为100:1;

其他:罗马尼亚和斯洛文尼亚似乎也没有采用ESMA限制措施。

不管如何,2018年ESMA的30倍杠杆上限新规出台,释放出“监管收紧”的重大信号,这对全球交易来说都不太乐观。在该新规的影响下,其他地区的主流监管机构也纷纷出手,比如今年的澳洲ASIC降杠杆以及最新的新加坡降杠杆。目前,监管收紧以及低杠杆成为货币市场中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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