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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5 09:35:58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SFC)对名汇证券有限公司(名汇证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50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证券保证金融资方面犯有内部监控缺失。
证监会亦暂时吊销名汇证券负责人员、核心职能主管兼高级管理层成员柯港泽(男)的牌照,为期七个月,由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
证监会的调查显示,在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名汇证券有关证券保证金融资的风险管理监控措施和做法存在不足之处。
证监会发现,名汇证券向有长期未清偿的保证金短欠及过往在清缴追缴保证金方面纪录欠佳的保证金客户提供财务通融,且没有实施审慎的措施来管理所涉及的风险。具体而言,名汇证券没有:
设定触发水平以停止帐户结余不足的保证金客户进一步购买证券;
有效地管理追缴保证金通知及/或对保证金客户进行强行变现,以及将偏离其保证金借贷和追缴保证金通知政策的解释记录在案;
妥善地管理其保证金客户的信贷限额;
尽快收取客户到期应付的保证金。
名汇证券的缺失不符合该公司根据《内部监控指引》、《操守准则》及《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指引》应达到的标准。
证监会认为,名汇证券的缺失乃归因于柯在有关期间内没有履行其作为名汇证券负责人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责。
证监会在决定对名汇证券及柯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以下各项:
证监会于2015年首次发现名汇证券在有关证券保证金融资的风险管理监控措施方面存在不足之处,而该等问题在有关期间内一直持续;
证监会曾多次提醒持牌法团及其高级管理层实施审慎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及保证金借贷做法;具体而言,在证监会于2015年及2022年向名汇证券发出的两封致管理层的函件中,名汇证券已被提醒应如此行事;
证监会纪律行动所针对的名汇证券的缺失乃归因于柯没有履行其作为名汇证券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责;
名汇证券的财务状况和其终止业务的决定──若非考虑到这些因素,证监会原应对其施加650万元的罚款;
须传递具阻吓力的强烈讯息,以提醒市场有关缺失不可接受;
名汇证券及柯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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