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鸡毛:一家老小在“米治外汇”损失165万状告“上家”败诉

网络投资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衍生产物,这类投资活动可控性差,因为投资者往往无法判断平台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不幸遇上资金盘,倾家荡产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近日,河南焦作一起案件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一李姓男子发动母亲、妻子、儿子等4人一起投资“米治外汇”平台(已崩盘跑路)损失165万余元状告“上家”。

在米治外汇巨亏165万后要求介绍人赔偿20万

李某在知晓其朋友陈某在“米治外汇”投资平台获利颇丰、收益稳定后,心动不已,按耐不住金钱的诱惑,主动加入。在自己享受到投资带来的收益时,又不忘及时“分享”给身边人,便邀请妻子、儿子、母亲加入,共享“投资成果”。其妻也邀请外甥女聂某加入进来,但谁曾想,就在聂某加入不久后,遭遇平台崩盘,巨额钱财一时不知所踪。于是,李某便联合受害亲朋4人将矛头指向了陈某,要求其赔偿自己的部分损失。后陈某同意签订补偿李某等人20万元损失的《协议》。协议内容约定陈某于当日向李某等人支付2万元,剩余18万款项须于一年内(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协议》当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生效。

签订《协议》后的陈某认为自己也因投资深受其害,声称与李某签订的补偿损失《协议》及当时支付的2万元是被胁迫情形下签订,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合同,期间也曾多次扰乱自己的正常生活,不堪忍受,同时认为李某等人系见自己投资盈利后自愿进行的个人投资理财行为,其投资盈亏,与自己无关,不应承担其投资后亏损的责任。遂将李某等5人告上法庭,诉求判决撤销协议,并返还2万元。

李某等5人知晓后,立即提起反诉,辩称签订协议当日前后的聊天记录,可证明签订协议过程中,双方系友好自愿的,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并要求赔偿剩余未支付款18万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同时认为投资是经陈某的多次诱导、基于对其信任下,才共同出资165万投资了该项目。本案本诉与反诉合并后公开进行审理。

法院驳回上诉

法院经审查,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显示,“米治外汇”投资平台已被认定为以购买外汇赚取差价为名,引诱参加者交纳费用兑换成“米治外汇”投资平台积分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系非法传销活动。而陈某与李某等人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陈某愿意承担的李某等人的投资损失20万元,实际就是李某等人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米治外汇”投资平台所导致的部分损失。

而按照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而交纳的所谓“货款”“会员费”“代理费”等资金,均不受法律保护,应一律予以没收。即双方所签订的《协议》,非受民法保护的法益,双方因此而发生的纠纷,也非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故对于本案陈某提起的本诉,以及李某等人提起的反诉,均应依法驳回起诉。

FX110早在2018年就已曝光

FX110早在2018年就已曝光过米治外汇MIA平台是家虚假宣传澳洲ASIC和美国NFA监管的外汇黑平台,且米治外汇早已被公安机关定性为金融传销平台。

一地鸡毛:一家老小在“米治外汇”损失165万状告“上家”败诉

FX110也做过相关报道:

数百位来自全国不同地区的在米治平台做外汇交易的投资者,均遭遇了账户由“盈利”突然变成“亏损”的情况。(见:米治平台风暴:一夜之间,数百位汇友的货币交易账户资金“由正转负”)

事后,米治官方发布公告称:把公司仅剩的资产——铁矿和金矿都拿出来解决问题,……但是,挖矿甚至把整个矿贱卖都需要一点时间……总裁已经马不停蹄全世界去寻找潜在买家和合作商了…希望大家给他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然而米治外汇平台最后消失无踪,后又以NCM卡普拉的名字出现在原米治投资者眼中。(见:又跑路!MIA米治化身NCM卡普拉继续行骗,收割完就跑!

不仅是国内,国外诸如马来西亚、新加坡有许多受害者。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大约50名马来西亚投资者分别在2018、2019年这两年加入米治外汇这家打着“外汇黄金投资”名义的公司推出的投资计划,投资金额从1000美元起投。

结果,这批投资者损失惨重,他们宣称,从一开始就受到这家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洗脑”,对投资者宣扬每个月至少可获得5%-8%的收益率,且不用担心不会交易,一切由公司的操盘手代理操盘,投资者只是等着收钱。但最后他们在一夜之间亏光,损失达500万美元。

各地米治领导人被捕

2020年11月,米治外汇中国区活动组负责人蔡某珠及传销领导人程某婷、李某丹被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程某婷、蔡某珠、李某丹3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

2021年2月28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起诉书。被告人黄某某、刘某某利用微信群、网络平台,通过收取每人2000美元的“入会费”,引诱众多参与者加入并不断发展成员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传销活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万元。

2022年3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公安局发公告对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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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110提醒

FX110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按照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而交纳的所谓“会员费”“代理费”等资金,均不受法律保护。投资需谨慎,面对形态各样的投资,一定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进行投资交易,请务必选择有合规监管的平台,资金才会更有保障。在入金前,一定要审慎判别平台资质,也可登录FX110网咨询平台。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留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向FX110提交一份曝光。

平台咨询链接:https://weiquan.fx110.com/consulting/submit

曝光提交链接:https://weiquan.fx110.com/exposure/sub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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